小崧股份:关于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1  小崧股份(0027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102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应“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项目投资方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宝旭”)建设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拟与南昌宝旭签署《建设工程合同》,由国海建设承接“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12#-13#楼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精装修一期工程”,合同金额为1,724.04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

南昌宝旭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姜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昌宝旭系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6UNDT4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干家大屋1栋803室法定代表人:文慧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12日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建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姜旭其他说明:南昌宝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1)发包人: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

(2)承包人: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12#-13#楼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精装修一期工程

3.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12# (3层~18层)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精装修,室内装修面积约为10,400㎡

6.工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8.合同价款:人民币17,240,367.23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肆万零叁佰陆拾柒元贰角叁分)

9.付款周期约定:每月按形象进度的70%拨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决算总价款的97%,留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1年缺陷责任期满合格后14天内付清。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参照江西省同地区商业公寓精装价格,双方商议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及支付方式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姜旭或其控制的企业签署的关联工程合同金额累计为74,300万元,其中:“尚贤苑项目”36,000万元;“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38,30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姜旭或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70.66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与南昌宝旭拟签署《建设工程合同》并由此产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国海建设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在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与交易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在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审议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