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3-15  小崧股份(002723)公司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为原告、申请执行人。

3、申请执行的涉案金额: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合计1,122.99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或申请执行人)与武汉恺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恺兴或被执行人)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事宜,向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主持调解,国海建设与武汉恺兴达成调解意向,并收到法院送达的《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鄂0112民初1388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武汉恺兴应当于2025年1月22日前向国海建设支付8,609,866.79元。本案调解书生效后,武汉恺兴仅于2025年1月27日向国海建设支付了7,059,866.79元,武汉恺兴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

付款义务。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维护自身合理权益,国海建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费用,已获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5)鄂0112执2317号,强制执行申请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

1、申请执行人: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法定代表人:姜旭

2、被执行人:武汉恺兴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RD46X5

法定代表人:章杏

(二)申请请求

1、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1,120,000元工程进度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8,179,866.79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4日起按照1倍的LPR,计算至2025年1月26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20,231.35元;以11,12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27日起按照1倍LPR暂计算至2025年2月10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4,363.33元,实际应计算至本案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暂合计11,154,594.68元;

2、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75,337元;

3、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4、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其他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公告编号:2024-130、2025-013),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收到传票时间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
12024/12国海建设南昌泓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433.67被告因对进贤县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查封措施不服提出执行异议,近日国海建设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
异议裁定书》,法院裁定解除对被告部分财产的查封措施,现国海建设已就上述执行异议裁定书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同时就案件所涉及的未结算分项工程申请了工程造价。
22025/3国海建设海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999.52已受理尚未开庭。

注:上表中,原告国海建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