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卢志丹、曾春莲、李英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与会监事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