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6、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因公司监事李英伟先生、曾春莲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