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3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66%)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16%)。
2、持有本公司股份14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54%)的公司副总经理万坤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4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及副总经理万坤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万士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324,000 | 0.1266% |
万 坤 | 副总经理 | 141,940 | 0.055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万士文、万坤
2、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职务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万士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不超过81,000股 | 0.0316% |
万 坤 | 副总经理 | 不超过35,485股 | 0.0139% |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8、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9、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