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大道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以人民币8,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台州市壹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产交割、办理过户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处置闲置设备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对闲置设备资产进行处置。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定价、选择处置方式和交易对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