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龙大美食(002726)公司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余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余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余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余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长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余宇先生辞职起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公司总经理王豪杰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尽快完成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余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18%。辞职后,余宇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余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转型、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余宇先生的专业素养、工作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杨晓初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

杨晓初先生简历

杨晓初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和骏咨询公司总经理、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等职务,现任蓝润集团执行总裁兼五仓农牧集团董事长。

杨晓初先生未持有龙大美食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晓初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