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5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不行使“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0月6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0月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龙大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