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信用证借款合同》,由交通银行烟台分行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金额为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龙大养殖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杨晓初
5、注册资本:107,915.9725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7月9日
7、营业期限:2003年7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797,712.56 | 786,847.97 |
净资产 | 350,372.08 | 349,823.85 |
2022年1-12月 | 2023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1,611,630.71 | 347,682.58 |
净利润 | 9,964.21 | 3,675.55 |
注:2022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