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18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担保总额度(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聊城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与日照银行聊城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嘉明北路
4、法定代表人:于顺涛
5、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 2009年03月0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03月05日 至 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2023年1-12月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3月 | 2024年3月30日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
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 100% | 160,385.64 | -4,517.17 | 45,594.81 | 12,047.86 | 32,866.35 | -652.69 | 36,908.15 | 11,395.18 | 69.13%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20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82.2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