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4-057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18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担保总额度(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达市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200万元。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达市支行签订《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龙大美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龙大”)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洋浦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21,600 万元。公司与农业银行洋浦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高新化工材料产业园区A-12地块
4、法定代表人:高文杰
5、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7、营业期限: 2020-12-17 至 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牲畜屠宰;豆制品制造。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2023年1-12月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6月 | 2024年6月30日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
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 100% | 96,025.76 | -4,413.63 | 25,024.88 | 4,263.65 | 47,476.47 | -632.17 | 25,106.18 | 3,631.48 | 85.54% |
(二)海南龙大美食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龙大美食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自贸路1号
4、法定代表人:赵国杰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1月7日
7、营业期限:2022 年1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2023年1-12月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6月 | 2024年6月30日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
海南龙大美食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0 | -142.42 | 17,098.62 | 9,788.86 | 0 | -129.82 | 19,855.05 | 9,659.04 | 51.35%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二)海南龙大美食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海南龙大美食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33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83.2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