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独立董事陈旭东述职报告
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谨慎、勤勉履职,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对于股东大会的资料,本人均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
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公告标题 | 公告时间 | 意见类型 |
1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03-17 | 同意 |
2 | 一心堂: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03-30 | 同意 |
3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03-30 | 同意 |
4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05-17 | 同意 |
5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2-08-30 | 同意 |
6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08-30 | 同意 |
7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2-10-21 | 同意 |
8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10-21 | 同意 |
9 | 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11-25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本人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别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审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时刻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督促并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的落地,对规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需要披露的重要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与审计会计师及时、有效沟通,并对
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在专业领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mcxd@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旭东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