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关于公司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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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12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一)药品安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对药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如果质量控制的某个环节出现疏忽,影响药品安全,本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自公司成立以来,对所有销售药品质量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进货管理程序》、《商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评审管理办法》、《三级质量管理办法》、《质检抽(送)样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所生产、采购药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但公司在对所采购药品进行质检时,因无法实现全检,故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安全的风险。
(二)门店租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门店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3年或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该风险。首先,公司拟定了关于门店拆除、搬迁的相关制度、流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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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门店拆除、搬迁,其店内的资产、商品等物资将会在较短时间内按流程完成退库或店间调拨,从而避免或减小了因门店拆除、搬迁所带来的经营损失;其次,公司目前下属的零售连锁门店已形成了棋盘化的网络布局,能够有效实现门店间的相互支持和支撑。棋盘化的网络布局,使得节点上单一门店对整个网络体系的重要性降低,对于部分节点上门店的搬迁、拆除,公司可以选择其他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经营网络,确保经营网络的安全和效率。上述措施都可以有效降低因门店被迫拆除、搬迁而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政策的规范及影响。随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标准逐年提升,对于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同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内部管理提质,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国家在“十三五”期间,颁布多项政策推动新医改实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4+7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按趋势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将会持续推进各项新医改政策。各项新医改政策体系由于涉及面较广,具体执行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逐步形成,这些企业可借助其资金、品牌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壮大,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加剧。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新开+收购”并重的方式,加快门店网络扩张;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和扩大区域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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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根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发展规划,公司拟以不超过840万元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骏药业”)持有的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其中不超过64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0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审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12-14
经营期限至:2012-12-14 至 2034-03-24
注册地址: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乡鸭湖C1-3-19号
法定代表人:薛应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0594601755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薛应叶 | 51.00% | 153 |
2 | 薛远飞 | 49.00% | 147 |
合计 | 100.00% | 300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拟收购宜骏药业直营门店10个,门店分布于昆明市宜良县,店均面积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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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68平方米。具体如下:
区县 | 门店数(家) | 面积(㎡) |
昆明市宜良县 | 10 | 1,566.84 |
四、资金来源
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定价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评估并出具《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A261号),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初步确定交易价格。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确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40万元人民币购买宜骏药业10家门店资产及存货。其中不超过64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0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宜骏药业门店,将优化公司在宜良地区的门店结构,并巩固宜良市场覆盖率,提升本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2、本次交易使用现金购买,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为资产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预计标的门店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245.30万元,预计增加净利润66.23万元。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
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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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