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许丹青 | 139,973,400.00 | 27.41 |
2 | 许松青 | 40,572,000.00 | 7.94 |
3 | 许丽芳 | 11,907,000.00 | 2.33 |
4 | 许恒青 | 6,594,977.00 | 1.29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625,903.00 | 0.71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2,713.00 | 0.65 |
7 |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18,787.00 | 0.61 |
8 | 阮传明 | 1,380,547.00 | 0.27 |
9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369,805.00 | 0.27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310,001.00 | 0.26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许丹青 | 34,993,350.00 | 9.34 |
2 | 许丽芳 | 11,907,000.00 | 3.18 |
3 | 许松青 | 10,143,000.00 | 2.71 |
4 | 许恒青 | 6,594,977.00 | 1.76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625,903.00 | 0.97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2,713.00 | 0.88 |
7 |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18,787.00 | 0.83 |
8 | 阮传明 | 1,380,547.00 | 0.37 |
9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369,805.00 | 0.37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310,001.00 | 0.35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