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10  特一药业(0027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728证券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6-03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被担保对象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80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海力”)、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制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特一海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海力制药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特一海力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000万元、11,0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12,000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三)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四)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1,000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一)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三)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四)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五)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六)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法定代表人:许荣煌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第一季度/2026年3月31日
营业收入66,488.9114,661.08
利润总额-2,136.001,318.10
净利润-1,722.66988.58
资产总额57,005.0459,213.96
负债总额46,435.7347,356.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46,435.7347,356.08
净资产10,569.3111,857.88

备注:上表中,2025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一海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