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919,7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2%)的股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剑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19,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协议受让(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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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孙剑波先生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