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好利科技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