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展期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展期后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旭昇投资 | 是 | 5,500,000 | 12.26% | 3.01% | 否 | 否 | 2024-01-29 | 9999-01-01(以质权人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 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 |
旭昇投资 | 是 | 1,000,000 | 2.23% | 0.55% | 否 | 是 | 2024-02-28 | 9999-01-01(以质权人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 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6,500,000 | 14.49% | 3.55% | - | - | - | - | - | - |
上述股份原质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好利科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旭昇投资 | 44,864,400 | 24.52% | 33,320,000 | 74.27% | 18.21% | 0 | 0% | 0 | 0% |
汤奇青 | 10,008,279 | 5.47% | 5,000,000 | 49.96% | 2.73% | / | / | / | / |
合计 | 54,872,679 | 29.99% | 38,320,000 | 69.83% | 20.94% | / | / | / | / |
注:1.汤奇青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75%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形;因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其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故上表中未区分列示其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数量。
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及自筹资金、分红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质押展期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