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2023年独立董事(娄亦捷)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19  电光科技(002730)公司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娄亦捷)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娄亦捷,法律硕士学位,二级(副高职称)律师,1998年4月至2003年6月,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先后任实习律师、律师、副主任;2003年6月至2012年10月,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主任律师;现任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现兼任安徽五洲宏宇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出席了5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现场列席了1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三、报告期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参加董事会且在会上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2023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事项,分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

序号召开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3年1月12日)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3年4月27日)①对《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①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②对《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③对《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④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⑤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⑥对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⑦对《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⑧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⑨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3年8月28日)①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②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与执行情况等,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定期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从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运作规范、积极防范风险等角度提出指导意见。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跟踪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情况,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形式、内容、真实、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3、重视学习和沟通,通过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

5、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娄亦捷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