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17  萃华珠宝(002731)公司公告

我们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郭裕春先生、杨春晖先生、朱顺江先生、熊跃东先生、柳玉荣女士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聘任杨春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裕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顺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熊跃东先生、柳玉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董事会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受聘的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的聘任决定。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向关联方借款,经认真审阅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向关联方借款。

独立董事:翁荣贵、王玉荣、周颖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