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廷”)、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峰”)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接受担保事项已经深圳萃华、萃华廷、新华峰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879506X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法定代表人:陈思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陆佰壹拾伍万陆千元整
成立日期:1985年1月5日
经营范围:金银制品、氯化金、金银饰品、珠宝、铂首饰、钯首饰、工艺品、电工触头、石钢玉件、钟表、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纺织品、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绸、 箱包、皮革制品销售,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旧首饰收购、兑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黄金交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89,098.01 | 282,437.06 |
负债总额 | 184,996.67 | 176,000.74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4,760.00 | 92,24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49,616.40 | 144,720.84 |
净资产 | 104,101.34 | 106,436.33 |
项目 | 2023年1-12月(已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0,935.06 | 28,344.99 |
利润总额 | 25,986.85 | 2,348.36 |
净利润 | 21,025.36 | 2,334.99 |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深圳萃华、萃华廷、新华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担保总额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故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深圳萃华股东决议;
2、萃华廷股东决议;
3、新华峰股东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