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关于公司监事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监事陈淼女士之配偶郭岩松先生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向 | 累计交易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交易均价 (元/股) | 累计交易金额(元) |
2023年9月18日 | 买入 | 33,300 | 0.0212% | 21.84 | 727,250 |
2023年9月22日 | 卖出 | 33,300 | 0.0212% | 21.85 | 727,497 |
郭岩松先生本次交易所得收益为247元(计算公式:收益=累计卖出交易金额-累计买入交易金额,未考虑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岩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买卖股票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陈淼女士及其配偶郭岩松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
求,郭岩松先生已委托其配偶陈淼女士将本次交易所获收益247元(未考虑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全数上交公司。
2、经核实了解,本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郭岩松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陈淼女士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情形。
3、郭岩松先生和陈淼女士承诺: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4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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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将加强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约束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陈淼女士、郭岩松先生出具的《承诺声明》;
2、银行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