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年度审计项目询价文件》,同意采取“合同期 1+1+1年,经采购人评审合格,采购人将聘请事项提交采购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的模式,委托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的方式招标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中标人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9.7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以及其他鉴证审计等。
4. 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致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时间 | 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首席合伙人 | 李惠琦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25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6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400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70,337.32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20,459.50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50,183.34万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5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35,481.21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8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2)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类别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邓碧涛 | 2002年 | 2019年 | 2002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
签字 注册会计师 | 潘文中 | 1994年 | 1994年 | 2014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
质量控制 复核人 | 尹丽鸿 | 2001年 | 2007年 | 2017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
2.诚信记录
类别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邓碧涛 | 无 | 无 | 无 | 无 |
签字 注册会计师 | 潘文中 | 无 | 无 | 无 | 无 |
质量控制 复核人 | 尹丽鸿 | 无 | 无 | 无 | 无 |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69.7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4.7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系按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3.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9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自2022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