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6-08-26  雄韬股份(00273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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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16,630,070.28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6年半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5,700,519.51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12,883,044.12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783.58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83,151.92
减:募投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转出48,567,436.41
减: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转出64,332,407.32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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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6年半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1,423,806.66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629,560.00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1,840.72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2,470,406.77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393,601,908.03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142,292.65
减:募投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转出125,893,673.50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172,526.3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且,公司、天风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风证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风证券、湖北雄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备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隶属中国建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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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管辖,因此监管协议中银行签署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0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751067643817活期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44250100004200000265活期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44250100004200003925活期0.00
合计0.00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356,172,526.35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338070100100293992活期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44250100004200004393活期356,172,526.35
合计356,172,526.35

注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2129),已于2023年4月11日注销;注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2429),已于2024年10月22日注销;注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0573810258),已于2024年10月29日注销。

注4: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301560045323070000),已于2025年8月8日注销;

注5: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1067643817),已于2026年5月19日注销;

注6: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0265),已于2026年5月28日注销;

注7: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3925),已于2026年5月28日注销;

注8: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8070100100293992),已于2026年6月2日注销。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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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对“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对“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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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3,52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45.0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305.4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4,675.4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470.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0.5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79,970.0039,970.00-39,970.00100.002023年12月31日2,512.85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12,000.001,630.00-1,143.5170.15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1,270.001,017.0080.082022年2月28日/不适用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9,100.00-4,794.5752.69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10,000.00-9,998.9099.99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30,000.001,288.3023,689.6278.972027年5月24日375.34
已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4,856.744,856.74-//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1,970.0091,970.006,145.0485,470.3492.93/2,888.19//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91,970.0091,970.006,145.0485,470.3492.932,888.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共同投入,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856.7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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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燃料电池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上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京山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6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3,340.47万元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447.01万元。已完成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4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7年9月19日将该笔4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2017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9月27、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9月20日将该笔5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6日归还30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9月11日将该笔59,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将该笔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不超过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8月24日公司已将该笔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不超过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2年7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63,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不超过使用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59,80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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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不超过使用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4年6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58,8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3.0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减少材料费用支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86.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减少材料费用支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3、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432.67万元(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5月28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3925),结余资金合计6,433.24万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结余原因:(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使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小于计划投资金额。(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4、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2026年5月29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1067643817),结余资金合计4,486.66万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项目终止原因:本项目系公司与国内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合作,为客户提供包括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客户指定的每座基站机房内投资新增一套储能电池,通过智慧锂电储能平台进行管理维护,实现削峰填谷节省电费,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鉴于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发生了变化,若继续按照原计划投入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不符合项目成本效益原则,经公司审慎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认为“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基站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发生变化,现阶段不再适宜继续投资建设,决定终止“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5、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2026年5月28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0265),结余资金合计370.09万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2026年6月2日,公司注销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开立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8070100100293992)结余资金合计12,589.37万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公司在现阶段对氢能项目投入缓慢,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经济性、政策、市场和技术等多重困境叠加下的结果。氢能产业的前景(尤其是绿氢)虽然广阔,但目前仍处于商业化前夜,投入产出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1)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2)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主要集中在五大示范城市群,全国超过85%的燃料电池汽车和70%的加氢站集中于这些区域,非示范区域的企业因享受不到补贴,项目经济性大打折扣,导致投资停滞。(3)氢燃料电池技术路线仍在快速迭代中,未完全统一,公司担心一旦投入巨资,很快就会被新技术淘汰。其次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和分布远不能满足需求。全国规划的加氢站建设进度缓慢,且70%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难以形成网络效应。输氢管道建设也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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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期已在武汉、大同、广州及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目前各产业园的产能足够满足当前公司的业务需求。因此,公司放缓了氢能产业园的建设投资,增加了研发投入,夯实公司技术储备。公司从保障经营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基于谨慎性原则,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闲置,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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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199.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652.33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588.0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5,208.3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462.3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9.3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3,620.27----2023年9月8日/不适用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12,856.7012,856.7062.961,268.639.87已终止/不适用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5,914.085,914.08-5,979.32101.102024年9月8日/不适用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3,620.27---暂缓实施/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1,571.0411,571.04-11,625.00100.47//不适用
已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589.3712,589.37-//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3,962.0963,962.0912,652.3331,462.3249.19////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3,962.0963,962.0912,652.3331,462.3249.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共同投入,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856.7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根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4年5月14日延长至2026年5月14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实际投入11,267.53万元,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9,998.90万元,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268.63万元,整体投资进度为49.30%。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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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公司在现阶段对氢能项目投入缓慢,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经济性、政策、市场和技术等多重困境叠加下的结果。氢能产业的前景(尤其是绿氢)虽然广阔,但目前仍处于商业化前夜,投入产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1)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2)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主要集中在五大示范城市群,全国超过85%的燃料电池汽车和70%的加氢站集中于这些区域,非示范区域的企业因享受不到补贴,项目经济性大打折扣,导致投资停滞。(3)氢燃料电池技术路线仍在快速迭代中,未完全统一,公司担心一旦投入巨资,很快就会被新技术淘汰。其次,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和分布远不能满足需求。全国规划的加氢站建设进度缓慢,且70%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难以形成网络效应。输氢管道建设也严重滞后。公司前期已在武汉、大同、广州及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目前各产业园的产能足够满足当前公司的业务需求。因此,公司放缓了氢能产业园的建设投资,增加了研发投入,夯实公司技术储备。公司从保障经营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基于谨慎性原则,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闲置,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3,620.27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6年8月15日延长至2027年8月15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实际投入。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受锂电池应用行业周期性波动及下游客户订单预测趋于保守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公司锂电池产能满足现有客户的订单需求,为避免新增产能的闲置风险,公司阶段性放缓了对锂电池产能的扩产节奏,导致“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暂缓“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暂缓实施期间,公司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的研发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上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通航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59,80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不超过使用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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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4年6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58,8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5年6月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6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39,460.19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截至2026年6月30日,“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截至项目账户销户时,两个项目分别结余资金为13,232.72元和99,777.89元,资金存在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2026年5月28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0265),结余资金合计370.09万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2026年6月2日,公司注销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开立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8070100100293992)结余资金合计12,589.37万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公司在现阶段对氢能项目投入缓慢,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经济性、政策、市场和技术等多重困境叠加下的结果。氢能产业的前景(尤其是绿氢)虽然广阔,但目前仍处于商业化前夜,投入产出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1)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2)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主要集中在五大示范城市群,全国超过85%的燃料电池汽车和70%的加氢站集中于这些区域,非示范区域的企业因享受不到补贴,项目经济性大打折扣,导致投资停滞。(3)氢燃料电池技术路线仍在快速迭代中,未完全统一,公司担心一旦投入巨资,很快就会被新技术淘汰。其次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和分布远不能满足需求。全国规划的加氢站建设进度缓慢,且70%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难以形成网络效应。输氢管道建设也严重滞后。公司前期已在武汉、大同、广州及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目前各产业园的产能足够满足当前公司的业务需求。因此,公司放缓了氢能产业园的建设投资,增加了研发投入,夯实公司技术储备。公司从保障经营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基于谨慎性原则,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闲置,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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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1,270.0001,017.0080.082022年2月28日/不适用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10,000.0009,998.9099.99已终止/不适用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9,100.0004,794.5752.69已终止/不适用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30,000.001,288.3023,689.6278.972027年5月24日375.34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3,620.27000暂缓实施/不适用
合计83,990.271,288.3038,211.79/375.3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1,270.00万元变更为“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原因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已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当时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起先进入优势。因此,本次变更用于公司提前布局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有助于公司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与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变更为“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原因随着公司的深圳及越南生产基地的不断优化,公司部分锂电池产线已逐步投入使用。近年来,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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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电堆研发项目”等氢燃料电池相关项目作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最重要战略发展目标的体现,近年来公司也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但近年来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不及预期,主要体现为:1、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2、虽然国家出台了示范城市群等相关利好政策,并且各地的实施细则亦陆续落地,但近年来广东示范城市群推进氢能车辆的速度相对缓慢,公司在深圳、武汉等地推进建设的氢能产业化项目获取订单情况亦低于预期。行业的发展进程受到多方面影响而放缓,公司的市场开拓与推广亦不及预期,导致公司对氢燃料电池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也相应放缓。同时,现阶段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的叠加影响,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前期已在武汉、大同、广州及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目前各产业园的产能足够满足当前公司的业务需求,现阶段大量投资氢燃料电池相关业务,预计会在短期内大幅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而较难在短期内为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由于公司目前锂电池产能短缺,且锂电池业务是公司近年来利润提升的主要增长点,因此公司急需扩大锂电池产能。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产品在锂电池领域的优势,公司持续加码锂电池业务板块,大力拓展细分产品及客户资源,以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支持。目前公司锂电池扩产所需资金缺口较大,锂电池产能提升是公司目前面临最紧迫的需求。因此,“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3,620.27万元,变更至“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履行决议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和“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终止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和“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高效整合公司资源,提升经营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暂缓安排;本次“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募投项目产生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