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关于解除《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做精做优原有农用化学品主业的基础上,发挥化学合成优势,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在化学新能源领域展开布局。2022年7月6日,公司与关士友技术团队签署《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2022年7月8日,双方合资成立江苏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邦新能源”),从事锂电池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卓邦新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8,000万元,持有98.77%股权。关士友技术团队认缴出资100万元,持有1.23%股权。
经与关士友先生协商一致,双方调整合作方式,签订《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关士友先生不再履行卓邦新能源股东出资义务,担任卓邦新能源行业顾问职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71181571
乙方:关士友技术团队
代表:关士友
身份证号码:230103********5118
2、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的投资合作事宜终止,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等任何责任。
双方同意,乙方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
实缴出资金额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
因甲乙双方投资合作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等),归合资公司所有。甲乙双方因投资合作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仍需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公开之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协议是对新能源项目合作方式进行调整,原协议解除后关士友先生担任卓邦新能源行业顾问职务。公司及卓邦新能源将按照投资计划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本次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