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30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4日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经与关士友先生协商一致,双方调整合作方式,签订《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关士友先生不再履行卓邦新能源股东出资义务,担任卓邦新能源行业顾问职务。公司及卓邦新能源将按照投资计划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本次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解除<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