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29  利民股份(002734)公司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在2024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5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130612000ZGDB2024N003】,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在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8月1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2、保证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威远生化;

4、最高额保证: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在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8月1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认为:威远生化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威远生化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41,138.34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8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32,32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71%;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813.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