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关于新增利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2  利民股份(002734)公司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利民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新增“利民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35元/股。

3、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一、“利民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9,8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号文同意,公司98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128144”。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当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8.35元/股。

二、“利民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 2025年3月7日,累计已有752,200元(7,522张)“利民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占发行总量的0.0768%;累计转股数为67,626股,占“利民转债”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182%。

三、关于确认及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5年01月20日、2025年2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2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为“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053,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8308%,最高成交价为8.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9元/股,交易总金额100,001,505.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有人名称: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0116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上述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2、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