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2  王子新材(002735)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授权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

三、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需要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项。(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曹跃云 孙蓟沙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