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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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2号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新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王子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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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王子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王子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王子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王子新材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彭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金元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26日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425,0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125,801.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211,463.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914,338.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1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 929,125,801.95 |
减: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18,211,463.79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910,914,338.16 |
加:尚未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2,533,101.09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市费用置换金额 | |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2,841,070.22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5,086.9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00,621,456.02 |
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置换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保税区支行 | 79370078801400002670 | 900,621,456.0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411,453.36元,置换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62,264.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28号),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1,091.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1,284.1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1,284.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 | 否 | 69,135.90 | 60,256.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834.44 | 5,834.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1,284.11 | 1,284.11 | 5.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9,970.34 | 91,091.43 | 1,284.11 | 1,284.11 | 1.4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