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0号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0号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新材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6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王子新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王子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王子新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王子新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王子新材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彭凯(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金元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26日
(此盖章页仅限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70号报告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汇总表 第1页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王进军 | 实际控制人 | 其他应收款 | 10.67 | - | - | - | 10.67 | 房租押金 | 经营性往来 |
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17.81 | 73.93 | - | 83.66 | 8.08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443.25 | 13,978.79 | - | 2,246.38 | 14,175.66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390.63 | 7,247.08 | 116.56 | 1,499.65 | 8,254.6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743.60 | 3,750.31 | 217.22 | 4,625.32 | 6,085.8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981.71 | 307.19 | 173.72 | 7.19 | 5,455.43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656.97 | 2,203.86 | 75.91 | 694.33 | 3,242.4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950.69 | 29.99 | 89.49 | 229.99 | 2,840.18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安徽王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28.50 | 563.69 | 28.91 | 64.44 | 1,156.66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珠海新盛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60.30 | 156.25 | 28.08 | 66.41 | 978.23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浩川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57.25 | 12.14 | 28.85 | 12.14 | 886.09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汇总表 第2页
廊坊市信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208.45 | 26.46 | 24.13 | 821.29 | 437.75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重庆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218.69 | 0.63 | 18.69 | 200.63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栢煜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62 | 168.05 | 4.00 | 8.05 | 194.6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重庆一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40.00 | 1.97 | -0.01 | 141.97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海南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0.96 | 66.97 | 2.08 | 6.97 | 113.04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南宁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295.83 | - | 221.31 | 74.5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烟台栢晟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99.52 | 2.48 | - | 231.83 | 70.17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66.10 | 3,506.91 | 3.96 | 3,606.91 | 70.05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圳利峰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71.87 | 40.00 | 0.77 | 158.00 | 54.64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8.28 | - | - | 18.28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成都高斯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237.41 | 1.22 | 207.41 | 31.2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成都启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80 | - | 1.80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河南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4.48 | - | 14.48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山东一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34.84 | - | 34.84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武汉安和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80 | - | 1.80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长沙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2.57 | - | 2.57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江苏新亿源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参股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82.94 | 12.09 | 34.98 | 2.09 | 1,127.9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总计 | - | - | - | 26,570.12 | 33,093.61 | 832.46 | 14,885.84 | 45,610.35 | - |
注:①表中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
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也应填写本表非经营性占用部分。
③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苏新亿源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江苏新亿源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管理,累计向其提供借款余额1,000万元人民币,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本表已于2024年4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