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5  王子新材(002735)公司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王进军30,200,00028.15%7.91%2025年1月22日2027年1月21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资金需求
合计30,200,00028.15%7.91%------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押 解除日质权人
王进军30,660,00028.58%8.03%2024年2月5日2025年2月4日2025年1月23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1.86%0.52%2024年2月6日2025年2月4日
合计32,660,00030.44%8.55%---

注: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王进军107,275,57328.08%32,660,00030,200,00028.15%7.91%30,200,000100%50,256,68065.20%
王武军18,142,5784.75%000%0%00%13,606,93375.00%
王孝军11,250,4002.95%000%0%00%00%
王娟3,161,4800.83%000%0%00%00%
合计139,830,03136.60%32,660,00030,200,00021.60%7.91%30,200,000100%63,863,61358.25%

注:王进军先生、王武军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月24日,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9,830,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0%。本次变动后,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30,200,000股,占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

21.60%,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是控股股东为降低其融资成本而做的置换,不涉及质押融资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本次质押对应融资余额90,000,000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

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担保物或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