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关于收到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王子新材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武汉中电华 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和朱万里(以下简称“承 诺人” )针对收购中电华瑞51% 股权之应收账款回收承诺支付的补偿款 103,093,778.21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承诺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议案,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中电华瑞于2023 年度、2024 年度分别收回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的应收账款4,349.97 万元、1,987.43 万元,共计6,337.40 万元,占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中电华瑞合并报表口径应收账款的51.84%,因未达 承诺数,中电华瑞原股东需按照承诺函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已签署的相关协 议及承诺函的约定,承诺人应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103,093,778.21 元。 该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为附退回条件的收款,不会对公司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2024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收到承诺人支付的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承诺人对 公司的本次应收账款回收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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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朱万里发来的《关于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应收账款回收之承诺函》,在本承诺函项下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届满且承诺人已经 履行完毕本承诺函项下的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后,如中电华瑞后续收到了应收账 款,而承诺人在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内已经补偿给公司的,则公司应当将收到的相关 补偿款项在30 日内返还给承诺人;但若相关应收账款在2026 年12 月31 日后收回 的,则公司无需向承诺人返还。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