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国信
22 | 05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8029.SZ | ||
22 |
国信
债券代码:
06 | 148087.SZ |
债券简称:
国证
23 | 02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8179.SZ | ||
23 |
国证
债券代码:
03 | 148227.SZ |
债券简称:
国证
23 | 04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8282.SZ | ||
23 |
国证
债券代码:
06 | 148313.SZ |
债券简称:
国证
23 | 07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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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国证
债券代码:
08 | 148426.SZ |
债券简称:
国证
23 | 09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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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国证
债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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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国证
23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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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国证
债券代码:
12 | 148549.SZ |
债券简称:
国证
23 | 13 |
债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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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国证
债券代码:
01 | 148580.SZ |
债券简称:
国证
24 | 02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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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国证
债券代码:
03 | 148593.SZ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4年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信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2国信05”、“22
国信06”、“23国证02”、“23国证03”、“23国证04”、“23国证06”、“23国证07”、“23国证08”、“23国证09”、“23国证10”、“23国证11”、“23国证12”、“23国证13”、“24国证01”、“24国证02”、“24国证03”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和发行人于2024年
月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公告”),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自2024年
月
日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动:郑学定先生、李双友先生已离任;公司新聘李进一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新聘李石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金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以上变动人数达到2024年
月
日公司董事的三分之一,相关情况如下:
李双友
董事
男 2024年
月
日
郑学定
独立董事
男 2024年
月
日
金李
独立董事
男
2024年
月
日提出辞职,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李双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双友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双友先生的辞职于2024年
月
日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定先生因个人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郑学定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郑学定先生的辞职于2024年
月
日
生效。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进一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石山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金李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24年
月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2024李石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
月,经济学学士。李石山先生曾任红河卷烟厂会计、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科长、财统总部会计部部长;红烟宾馆会计室主任;红河卷烟厂华南市场部副主任、副经理、华中市场部经理;红河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监、财务部副部长、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及监事会主席、红塔沈阳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进一先生,出生于1964年
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新聘任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平安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平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