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国信证券(00273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周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裙楼3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纳沙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7,888,247,7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817,418,005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2,070,829,7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2.06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0.5197%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21.543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1、董事出席情况:张纳沙董事长以现场方式出席,邓舸、姚飞、刘小腊、李石山、张雁南、张蕊、李进一等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2、监事出席情况:洪伟南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谢晓隽监事、许禄德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7,801,023股99.9943%178,500股0.0023%268,200股0.003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075,159股99.9513%178,500股0.0195%268,200股0.0293%

议案2.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8,069,223股99.9977%178,500股0.0023%0股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343,359股99.9805%178,500股0.0195%0股0.0000%

议案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7,801,023股99.9943%178,500股0.0023%268,200股0.003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075,159股99.9513%178,500股0.0195%268,200股0.0293%

议案4.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7,801,023股99.9943%178,500股0.0023%268,200股0.003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075,159股99.9513%178,500股0.0195%268,200股0.0293%

议案5.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7,801,023股99.9943%178,500股0.0023%268,200股0.003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075,159股99.9513%178,500股0.0195%268,200股0.0293%

议案6.0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7,801,023股99.9943%178,500股0.0023%268,200股0.003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075,159股99.9513%178,500股0.0195%268,200股0.0293%

议案7.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7.01:《公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223,114,384股回避表决。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4,664,936,439股99.9958%192,300股0.0041%4,600股0.000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324,959股99.9785%192,300股0.0210%4,600股0.0005%

子议案7.02:《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136,983,667股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5,751,067,156股99.9966%192,300股0.0033%4,600股0.000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324,959股99.9785%192,300股0.0210%4,600股0.0005%

子议案7.03:《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611,627,813股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6,276,410,910股99.9967%196,400股0.0031%12,600股0.000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312,859股99.9772%196,400股0.0214%12,600股0.0014%

子议案7.04:《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8,050,823股99.9975%192,300股0.0024%4,600股0.000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324,959股99.9785%192,300股0.0210%4,600股0.0005%

子议案7.05:《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计所持有的7,254,275,864股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633,746,859股99.9645%208,300股0.0329%16,700股0.0026%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633,746,859股99.9645%208,300股0.0329%16,700股0.0026%

议案8.00:《关于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8,049,123股99.9975%194,500股0.0025%4,100股0.000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323,259股99.9783%194,500股0.0212%4,100股0.0004%

议案9.00:《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7,888,022,723股99.9971%208,800股0.0026%16,200股0.000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916,296,859股99.9755%208,800股0.0228%16,200股0.001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敖华芳、曾雪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