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监事会决议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许禄德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2位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召集人洪伟南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