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丽晶)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葵花药业(002737)公司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丽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参加董事会11次(其中委托出席1次,通讯方式参会10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报告期内,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情形,未发生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2022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上述委员会所召开的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对会议材料的仔细审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12022年 1月5日四届十三次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2022年 3月3日四届十四次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22年 4月21日四届十六次一、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2年 4月27日四届十七次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2022年 7月12日四届十八次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62022年 7月29日四届十九次一、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72022年 8月9日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2022年 8月23日四届二十一次一、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22年 8月23日四届二十三次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调研,日常工作中,注重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促进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

2、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2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诚信、勤勉的工作作风,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崔丽晶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