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9号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111,339,83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5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数33,015,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8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数78,323,9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74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任保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1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56,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1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56,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1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56,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1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56,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2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3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78,1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3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78,1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1,33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78,1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王平卫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426,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869,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899%,获得当选。
2)选举欧学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4,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38%,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807,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5%,获得当选。
3)选举魏云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738,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0%,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181,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53%,获得当选。
4)选举吴志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738,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0%,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181,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53%,获得当选。
5)选举汪芳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738,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0%,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181,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53%,获得当选。
6)选举张津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779,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72%,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222,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96%,获得当选。
(9)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吴淦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684,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13%,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127,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27%,获得当选。
2)选举宋永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1,20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8%,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64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18%,获得当选。
3)选举易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1,14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590,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27%,获得当选。
(10)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张银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1,248,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691,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80%,获得当选。
2)选举王云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0,647,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2%,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090,3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151%,获得当选。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总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6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该提案的同意票数达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提案8至提案10采用累计投票制,其中,提案8和提案9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逐项表决,提案10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吴淦国、薄少川、易冬分别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任保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