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关于中矿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88号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矿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63元/股)的130%(含130%)。若未来二十一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六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中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矿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中矿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 593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
2、可转债转股起始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矿转债”自2020年12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矿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15.53元/股。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因公司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0日起由
15.53元/股调整为15.48 元/股。
2021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因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6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2日起由15.48元/股调整为15.47 元/股。
202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因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3日起由
15.47元/股调整为15.42元/股。
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因可行权之日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1,930,500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6日起由15.42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2022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因实施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日起由
15.45元/股调整为10.96元/股。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因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累计行权367.08万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0日起由10.96元/股调整为11.01元/股。
2023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7,326,076股并于2023年4月12日上市。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12日起由11.01元/股调整为15.88元/股。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因实施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由15.88元/股调整为10.63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63元/股)的 130%(含130%)。
若未来二十一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六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中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矿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中矿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