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未达到1.0,合计获授的11.76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公司拟将合计11.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11.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独立董事:
吴淦国
宋永胜
易 冬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