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3年9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递交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使用增持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9月1日已使用增持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号)。
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金额合计为805.51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
2、计划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张津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7,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的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前的6个月无减持情形。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合计拟使用增持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9月1日已使用增持金额)。具体增持数量以增持完成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11、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的通知,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4日期间,张津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金额合计为805.51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 | 增持金额(元)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津伟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1,457,505 | 0.20 | 220,000 | 36.61 | 8,055,100 | 1,677,505 | 0.23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4、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1月19日收盘后总股本729,350,694股计算。
四、备查文件
1、增持人员签署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