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2  中矿资源(002738)公司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已回购的8,319,817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729,811,694元减少为721,491,877元,股份总数由729,811,694股减少为721,491,87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7:00

4、联系人:黄仁静 王雪宁

5、联系电话:010- 82002738

6、指定传真:010- 56873968

7、邮政编码:100073

8、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