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色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矿资源股票代码:002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汪芳淼、肖晓霞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相应降低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
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矿资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矿资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1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7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汪芳淼、肖晓霞 |
| 中矿资源、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色矿业 | 指 |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中矿资源股份比例由15.9610%变更为15.0000%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中色矿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色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刘新国 | 1,646.00 | 16.46%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1998年2月11日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新国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10108100028756B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铜、铅、锌、锡、锑、伴生金、伴生银;对外派遣实施所承接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施工;与生产有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的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筑材料、矿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木材制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及冶炼产品、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2 | 欧学钢 | 1,339.00 | 13.39% |
| 3 | 王平卫 | 1,298.00 | 12.98% |
| 4 | 陈海舟 | 1,298.00 | 12.98% |
| 5 | 魏云峰 | 1,298.00 | 12.98% |
| 6 | 吴志华 | 1,298.00 | 12.98% |
| 7 | 汪芳淼 | 1,298.00 | 12.98% |
| 8 | 张银芳 | 175.00 | 1.75% |
| 9 | 丁章新 | 175.00 | 1.75% |
| 10 | 钱秀娟 | 175.00 | 1.75%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
中色矿业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 刘新国 | 男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中国 | 无 | 盛合资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明联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
| 王平卫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中矿资源董事长兼总裁及法定代表人。 |
| 欧学钢 | 男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中矿资源董事、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北京金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盛合资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矿资源(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明联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新材耀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 陈海舟 | 男 | 董事兼副 | 中 | 中国 | 无 | 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 |
| 总经理 | 国 |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 ||||
| 吴志华 | 男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中矿资源董事、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2.刘新国
3.王平卫
4.欧学钢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新国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11010519********15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平卫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43042519********7X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欧学钢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43022319********79 |
5.陈海舟
6.魏云峰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海舟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33060219********11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魏云峰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11010219********76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7.吴志华
8.汪芳淼
9.肖晓霞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志华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43010319********12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汪芳淼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13070519********1X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肖晓霞 |
| 性别: | 女 |
| 身份证号: | 43010319********40 |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色矿业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汪芳淼七人为上市公司的共同控制人,肖晓霞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志华的配偶。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94.75%
直接持股1.67%
直接持股0.17%
14.13%
注:上图中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4月20日收盘后总股本721,491,877股计算。
根据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及汪芳淼七人于2014年3月及2018年3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七人为一致行动人。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肖晓霞(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志华的配偶)
| 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汪芳淼 | 肖晓霞(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志华的配偶) |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色矿业、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汪芳淼、肖晓霞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原因:资金规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中矿资源所持股份的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变动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以公司2026年4月20日总股本721,491,87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157,5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961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2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0%。中色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2023年
月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因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中色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股份变动期间 | 股数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
| 中色矿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4.14-2026.4.16 | -4,497,200 | -0.6233% |
| 刘新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4.14-2026.4.21 | -705,600 | -0.0978% |
| 陈海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4.14-2026.4.21 | -529,395 | -0.0734% |
| 肖晓霞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4.14-2026.4.14 | -1,201,531 | -0.1665% |
| 合计 | -6,933,726 | -0.9610% | ||
注: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号),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新国、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海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志华之配偶肖晓霞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26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30号)。
(二)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 序号 | 股本变更期间 | 股本变更原因 | 变更后的公司总股本(股) |
| 1 | 2023年12月21日 | 727,443,054 | |
| 2 |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2月8日 | 股票期权行权2,368,640股。 | 729,811,694 |
| 3 | 2024年10月21日 | 注销公司回购股份8,319,817股 | 721,491,877 |
综上,公司总股本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727,443,054股减少至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盘后的721,491,877股,中色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5.9610%减少至15.0000%。减持股票导致中色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已触及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整数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被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其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色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及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3.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以上文件备置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联系电话:010-82002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新国
签署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海舟魏云峰汪芳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吴志华肖晓霞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新国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海舟魏云峰汪芳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志华肖晓霞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4至43层101内35层08 |
| 股票简称 | 中矿资源 | 股票代码 | 00273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色矿业、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陈海舟、魏云峰、吴志华、汪芳淼、肖晓霞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色矿业)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亿城大厦C2座12A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股票持股数量:115,157,526股持股比例:15.961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股票变动数量:6,933,726股变动比例:0.961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1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新国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海舟魏云峰汪芳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吴志华肖晓霞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