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ST爱迪尔(002740)公司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仲裁案件所处阶段:已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仲裁委”)已驳回申请人苏日明、狄爱玲的全部仲裁请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苏日明、狄爱玲是否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最终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2023年5月6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深劳人仲裁【2023】160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资金紧张,苏日明、狄爱玲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薪资费用尚有部分暂未支付,前述二人因此向深圳仲裁委提交了对公司的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号)。

二、本案进展情况

上述《仲裁裁决书》的主要裁决内容如下:

1、对深劳人仲案【2022】18895号案件仲裁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苏日明的全部仲裁请求。

2、对深劳人仲案【2022】18904号案件仲裁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狄爱玲的全部仲裁请求。

3、深劳人仲案【2022】18895、18904号仲裁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未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深圳仲裁委已驳回苏日明、狄爱玲的全部仲裁请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苏日明、狄爱玲是否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最终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仲裁裁决书》(深劳人仲裁【2023】1603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