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出现第一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在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全力配合重整清算组及中介机构联合体等相关方推进公司重整事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已于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60号),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