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告期内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告期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把控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丁元波 姬昆 胡晖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