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子公司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子公司汕头市光华同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同创”)拟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先生共同设立汕头市光华耀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额为80万元,其中,光华同创作为普通合伙人拟通过货币形式出资0.80万元,出资比例为1%,郑靭作为有限合伙人拟通过货币形式出资79.20万元,出资比例为99%。合伙企业成立后将购买广东晟阳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阳华创”或“标的企业”)6%股权。
2、光华同创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因郑靭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汕头市光华耀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出资额:人民币80万元。
3.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经营活动。不包括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公募基金公开募集资金等涉及审批、备案的其他资金;不需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各类投融资活动。
4. 主要股东及各自出资比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光华同创 | 普通合伙人 | 0.80 | 1 |
2 | 郑靭 | 有限合伙人 | 79.20 | 99 |
合计 | / | 80 | 100 |
5、该合伙企业的设立尚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出资额等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交易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伙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汕头市光华同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郑靭
(二)拟设立合伙企业
1、光华同创、郑靭同意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名称、类型、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经营期限具体如下(但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名称 | 汕头市光华耀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汕头市光华北四路26号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经营活动 |
总出资额 | 人民币80万元 |
3、各方对标的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1)光华同创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民币8千元(出资比例为1%),出资形式为货币;
(2)郑靭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79.2万元(出资比例为99%),出资形式为货币;
4、各方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付各自的出资额。
(三)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设立后,由合伙企业以人民币60万元对价购买晟阳华创6%的股权,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经营管理
合伙企业设合伙人大会,由出资各方组成,并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行使合伙人权利。合伙人大会具体决策权限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为准。光华同创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
(五)违约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合伙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若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投资目标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专用化学品主业发展方向,对公司扩大专用化学品产业规模,拓展区域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及公司的战略布局规划,有助于实现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六、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合伙企业的设立尚需通过审批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