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鸣才)

查股网  2024-04-27  光华科技(002741)公司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鸣才)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23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姓名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陈鸣才8800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姓名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陈鸣才55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包括:《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及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及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2022年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7月1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1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及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等事项,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年度出席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常规项目检查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修费用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常规项目检查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常规项目检查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常规项目检查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并就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3、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3年年度出席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等事项,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形势,参与讨论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3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陈鸣才电子邮箱:mcchen@gic.ac.cn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2023年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鸣才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