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证券简称:光华科技公告编号:2026-04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6日。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7月22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58.0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7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2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7月6日
(二)授予价格:12.07元/股。
(三)授予数量:358.00万股。
(四)授予人数:52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余军文 | 董事 | 30.00 | 6.71% | 0.06% |
| 杨荣政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00 | 6.71% | 0.06% |
| 黄启秀 | 董事、财务总监 | 10.00 | 2.24% | 0.02% |
| 高万里 | 职工董事 | 8.00 | 1.79% | 0.02% |
| 核心员工(48人) | 280.00 | 62.64% | 0.60% | |
| 首次授予合计(52人) | 358.00 | 80.09% | 0.77% | |
| 预留权益 | 89.00 | 19.91% | 0.19% | |
| 合计 | 447.00 | 100.00% | 0.96% | |
(七)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末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及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应当终止解除限售,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八)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次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度净利润达到1.50亿元。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度净利润达到1.80亿元。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度净利润达到2.16亿元。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个人考核年度考核结果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70% | 0% |
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但仍应遵守本激励计划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情况与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53人调整为52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总量由
360.00万股调整为358.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90.00万股调整为89.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6)第11702号,审验结果为:截至2026年7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5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出资款人民币43,210,600.00元,5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出资款人民币43,210,600.00元缴存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支行账号内。
七、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7月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八、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65,022,310股增加至468,602,31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32.70%变更为32.4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发行新股(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34,995,715.00 | 7.53 | 3,580,000.00 | 38,575,715.00 | 8.23 |
| 高管锁定股 | 34,995,715.00 | 7.53 | 0 | 34,995,715.00 | 7.47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0 | 0 | 3,580,000.00 | 3,580,000.00 | 0.7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0,026,595.00 | 92.47 | 0 | 430,026,595.00 | 91.77 |
| 三、总股本 | 465,022,310.00 | 100.00 | 3,580,000.00 | 468,602,310.00 | 100.00 |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7月6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万元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 358 | 6,998.90 | 2,274.64 | 3,149.51 | 1,224.81 | 349.95 |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备查文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