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关于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ST三圣(002742)公司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一条规定,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7579.67万元。

2、2019年,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NIB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IB”)借款40,000万比尔,合同约定在2019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6日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2022年6月至10月,因SSC公司未履行到期还款责任,NIB单方面从三圣药业及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建材”)的银行账户扣划6,022.06万比尔,折算人民币803.31万元,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SSC应付三圣药业和三圣建材的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36.10万元(计算至本公告日)。截至本公告日,SSC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4,200.58万比尔,折算人民币1,851.24万元,公司预计将就该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人民币2,690.86万元。

二、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与埃塞俄比亚NIB 国际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 SSC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 NIB 国际银行借款 4 亿

比尔(折合人民币约 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SSC尚有人民币1,851.24万元未归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认为公司现状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的条件,并符合管辖法院相关规则有关提出预重整申请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9月27日开市起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5月4日、6月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